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庫車經濟技術開發區條例》,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對推動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二十條,涵蓋立法宗旨、適用范圍、管理體制、產業發展等多方面內容,立足新疆庫車經開區資源稟賦與區位優勢,作出針對性制度安排,為園區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在管理體制與功能定位上,《條例》明確經開區要打造區域經濟發展載體、開放型經濟排頭兵、科創綠色發展示范區。同時確定管委會作為行署派出機構,履行規劃編制、產業布局等核心職責,聚焦經濟發展主責,社會事務則交由屬地政府管理,破解權責不清等難題。
產業發展與創新驅動方面,《條例》聚焦能源化工主導產業,推動產業鏈延鏈補鏈強鏈,實現產業轉型升級與綠色低碳發展。明確構建產學研用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培育高新技術與專精特新企業,鼓勵組建創新聯合體攻關前沿技術。此外,還對數字、綠色園區建設作出規定,推進數字基建升級,實施生態分區管控,鞏固全疆目前唯一碳達峰試點園區建設成果。
在開放合作與要素保障上,《條例》立足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建設,要求健全區域合作機制,深化與援疆省市及“一帶一路”共建國家交流協作。圍繞土地、資本、人才、政務四大要素,提出盤活存量用地、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優化人才激勵政策、推行告知承諾制等舉措,深化“綜合查一次”改革,減少對企業經營干擾。
在履職保障與激勵創新層面,《條例》提出建立適配的薪酬與考核激勵機制,推行聘用制、雇員制等人事管理制度,落實特職特聘、特崗特薪政策。同時建立容錯機制,對改革創新中符合改革方向和決策程序的失誤或偏差,依法依規免責或減責,激發干部職工與經營主體的創新活力。
此外,《條例》還對經開區規劃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作出規定,形成全領域、全流程法治保障體系,將為庫車經開區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為推動地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 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吳智萍 張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