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關于設立新疆農業大學塔城校區的批復》(新政函〔2025〕254號),正式同意設立新疆農業大學塔城校區。
該批復系自治區人民政府對自治區教育廳《關于設立新疆農業大學塔城校區的請示》(新教廳〔2025〕76號)的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十四五”時期高等學校設置工作的意見》,經自治區第十四屆人民政府第133次常務會議研究后作出。
批復明確了以下事項:
一、新疆農業大學塔城校區與新疆農業大學為同一法人,由自治區人民政府領導和管理,業務上接受自治區教育廳指導,其學校標識碼、畢業證、學位證與新疆農業大學本部相同。
二、學校要切實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三、學校專業設置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辦理,以服務現代農牧業發展為重點,兼顧口岸優勢和未來發展需要,著力打造畜牧產業、口岸經濟、健康產業、綠色能源及礦產資源、未來產業、語言文化、交通物流、應急管理等相關學科專業,服務國家戰略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四、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0000人。
批復要求自治區教育廳加強業務工作指導,會同兵團教育局、塔城地區行政公署、兵團第九師、新疆農業大學加大資源統籌和投入力度,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治理能力,積極打造優勢學科,著力培養愛國愛疆、擔當奉獻的高素質人才,為服務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作出積極貢獻。(馬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