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在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與烏魯木齊海關的共同指導下,新疆成功辦理首筆海關非政策性電子退稅,實時為新疆有谷貿易有限公司退付進口貨物增值稅20.81萬元。這標志著海關收入非政策性退庫電子化應用在新疆正式投入運行并取得實效。
海關退稅流程一般包括納稅人申報、海關審核以及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審核退稅三個環節。在傳統模式下,納稅人需線下提交紙質申請資料,海關審核通過后,將紙質資料轉交至人民銀行國庫部門,待國庫完成審核后方可辦理退稅。該流程耗時較長,且納稅人難以實時掌握辦理進度。
在電子退庫模式下,納稅人可隨時通過海關電子口岸單一窗口線上提交申請,人民銀行國庫部門與海關、納稅人之間實現信息互聯互通。退稅業務經海關和國庫審核通過后,資金將實時退還至指定賬戶。整個流程從申請到退款實現無縫銜接,平均辦理時間由原來的三天縮短至一天,并精準實現稅款和利息同步退還,大大節省了群眾的腳底成本,有效降低企業的運營成本,對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具有積極意義。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將繼續秉持“國庫為民”理念,繼續加強與海關協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實施全流程跟蹤管理服務,確保退稅紅利及時惠及企業,持續提升服務質效,為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 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林艷萍 石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