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法官助理,參加工作以來我親身參與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看到了法院工作的艱辛與挑戰,感受到了司法工作的神圣與莊嚴,我深刻體會到法院就是最好的“法學院”。
我的法官名為哈山·木坎別克,我同他一起在新疆伊寧縣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辦案團隊,在工作中我感受到了一名老法官獨特的“辦案魅力”,也讓我對法院工作有了新的認知。
從“就案辦案”到“案結事了”
作為法官助理,我的主要職責是協助辦理案件。起初,我認為民事審判,核心就是促成案件當事人達成一致協議或經審理作出公正判決,關于案件是否履行則是后續的執行問題。但在審判實踐中,哈山法官的做法讓我對“審判”有了不一樣的理解。
案件處理中,他不僅是簡單就案件事實作出裁判,更多的是在過程中反復斟酌化解方案如何最具可行性,為此不惜花費更多的時間去溝通協調。我曾覺得這種做法無非是在“浪費時間”,但當我看到一位頭發花白的老人拿到了被拖欠多年的一萬元時閃爍的淚光,我的想法便悄然轉變了。
耄耋老人好心借款給鄰居卻被拖欠多年,訴至法院后,在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狀況下,一紙判決便能快速結案。案件化解中,哈山法官并沒有這么做,他與雙方當事人促膝而談,將枝葉末節的關鍵講給二人,更是為被告提供了詳盡的還款計劃。在他的努力下,被告在規定時間內將老人的欠款全部還清,老人的一句感謝看在了我的眼里,也記在了我的心里。此時的我才忽然明白,法官的職責并不是就案辦案,實質性化解矛盾,案結事能了才是法官的根本初心。
從“法官”到“人民的法官”
我常常看到,在院內、在走廊,只要遇到當事人詢問,他總能放下手中工作耐心為當事人答疑解惑或為其引路,我曾狹隘地認為這些都是無用功。他告訴我,我們是法官,但因為人民需要,我們才是法官。他用行動讓我知道,法官不僅需要威嚴,更多的是要靠一份“柔力”。這份“柔力”,體現在對當事人處境的理解、對困難的體恤和對糾紛根源上的關懷,它能有效消弭對抗、建立信任,為矛盾化解奠定堅實基礎。這種源自內心善良的“柔力”,與法律的剛性權威相輔相成,共同構筑了司法公信力的溫暖底色。
在哈山法官的熏陶下,我深刻認識到法院工作是一個緊密聯動的有機整體。一個在調解階段就充分考慮可執行性的方案,能極大減輕后續執行壓力,提升全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整體質效,更能讓人民群眾感受到高效與公正。
回首過往,我從最初的困惑不解到如今的主動踐行,哈山法官以其言傳身教,為我這位年輕的法院工作者上了至關重要的一課。真正的司法智慧,在于將法律的剛性權威與人文的柔性關懷相結合,最終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我深感幸運,擔任法官助理期間遇見如此杰出的審判團隊,有如此敬業的“領路人”。面對復雜繁瑣的工作,無論是理論的學習還是實際工作的經驗,我都將不斷進行自我強化,去探索和學習優秀干警的工作思路與前輩的工作經驗。不斷學習理論知識、學習溝通技巧、學習實踐經驗,向外探尋、向內思考,做好新時代法治答卷人。
(中國日報新疆記者站 編輯:毛衛華 通訊員:阿合亞·托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