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新疆新源縣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涉農用薄膜污染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成功督促鄉政府在訴訟期間完成全面整改,將32.58畝土地上的8.2噸廢舊地膜徹底清理,成為司法護航生態文明建設的生動實踐。
2025年9月13日案件立案后,新源法院迅速向被訴鄉政府送達法律文書,清晰傳遞“司法監督已啟動”的信號。此舉不僅為案件審理夯實基礎,更讓行政機關切實感受到解決農田污染問題的緊迫性與司法監督的約束力,為后續整改工作擰緊“責任發條”。
審理過程中,新源法院打破“坐等開庭”的傳統模式,主動發揮橋梁作用,將訴訟程序轉化為督促行政機關履職的“加速器”。第一時間與鄉政府分管領導、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人開展面對面溝通,結合案件證據材料,詳細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農田地膜覆蓋技術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中關于農田污染治理的責任要求,明確指出 32.58 畝污染土地地膜殘留密度及對土壤肥力、農作物生長的潛在危害,幫助行政機關精準掌握整改方向,在法院依法監督下,鄉政府化壓力為動力,快速協調人力、調配車輛開展廢舊地膜集中清理工作僅3天,困擾當地農戶的農田“白色污染”問題得到高效解決。
新源法院始終以“公共利益是否修復”為核心標準,整改完成后并未急于結案,而是聯合檢察院對整改現場進行核查驗收。待檢察院確認土地污染物清除、公共利益得到保障后,才依法裁定終結訴訟。這一嚴謹流程,既是對整改結果的司法確認,更彰顯法院對公益保護的責任擔當。
該案的成功辦理,清晰傳遞出行政公益訴訟的核心目的——并非“追責”,而是通過司法監督推動“司法+行政”協同共治,為同類環境資源糾紛處理提供可復制經驗,真正實現“審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會效果。下一步,新源縣人民法院將持續聚焦環境資源保護領域,以精準司法為轄區生態安全與農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中國日報 記者 毛衛華|張凱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