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新源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彩禮返還案,以司法裁判糾治“天價彩禮”陋習,讓彩禮歸于禮。?
2022年,馬某與張某因務工相識相戀。2023年10月,馬某家向張某父母給付彩禮,后張某購置8350元陪嫁物品。同年11月20日,二人登記結婚,2024年5月因瑣事爭吵并分居,9月經調解離婚。2025年2月,馬某訴請張某及其父母返還彩禮14萬元。?
庭審中,馬某主張彩禮20萬元,張某一方僅認可10萬元。法院結合在場證人證言、張某離婚時陳述,最終認定彩禮為20萬元。經查,該金額約為2023年新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578元)的5倍,屬“過高彩禮”;且二人雖共同生活7個月,但常起爭執,未形成穩定家庭狀態,符合彩禮返還的合理情形。?
同時,法院考慮到張某方為婚禮籌備、購置共同所需用品產生實際開銷10萬元,對共同的采買生活用品合理費用予以扣減4萬元,最終酌情判決張某一方返還彩禮6萬元。
法官指出,“天價彩禮”易致婚姻商品化、加劇家庭負擔,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樹立優良家風”的要求。此案判決既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更引導公眾樹立正確婚戀觀,讓婚姻回歸“以情為基”的本質,以司法之力推動文明婚戀新風尚。
(中國日報 記者 毛衛華|淑吾拉·阿德爾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