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報訊(記者 劉毅報道)10月10日,記者從自治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獲悉:日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糧食安全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為加快推進我區糧食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8月10日,位于昌吉市的糧食產后服務中心正在清理糧食。張薇 攝
據介紹,《條例》將近年來自治區保障糧食安全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探索與經驗做法,提升到法治層面加以保障,是我區首部綜合保障糧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共八章五十六條,分為總則、糧食生產、糧食儲備、糧食流通、糧食安全監管、應急保障、法律責任、附則。對涉及糧食安全的產購儲加銷運等多環節、多要素進行了規范,全面系統綜合保障我區糧食安全,對我區依法管糧、保障新疆糧食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條例》緊扣新疆實際,充分體現新疆地方特色,將自治區黨委提出的糧食工作新方針“區內結余、供給國家”上升為法律規范。同時,搭建糧食安全責任體系,進一步厘清政府及各部門之間的職責,明確企業權利和義務,切實壓實各方糧食安全保障責任。《條例》還注重保護和調動種糧農民積極性,明確了糧食生產扶持政策和獎補政策,統籌糧食生產、儲備、流通、監管、應急等重要環節,形成糧食全產業鏈安全的保障機制,全面提升糧食安全保障能力。